1 适用范围
本方法适用于测定以烘干质量为基准的粗集料饱和面干状态含水率。
2 仪具与材料
2.1 烘箱:鼓风干燥箱,恒温105℃45℃,并满足T0302 中2 . 4要求。
2.2 天平:感量不大于称量质量的0,1%
2.3 试验筛:孔径为4.75mm<2.36mm 的方孔筛,并满足T0302 中2 . 1要求。
2.4 温度计:量程050℃,分度值0.1℃;量程0~200℃,分度值1℃。
2.5 试验用水;饮用水,使用之前煮沸后冷却至室温。
2.6 盛水容器:浸泡试样用容器,如不锈钢盆。
2.7 其他:金属盘、金属丝刷和毛巾等。
3 试验准备
3.1 将样品用4 .75mm试验筛(对于3~5mm 、3~10mm集料,采用2.36mm试验筛)充
分过筛,取筛上颗粒缩分至表T0307-1 要求质量的试样两份。
表T0307-1 粗集料吸水率试验的试样质量
公称最大粒径(mm | 4.75 | 9.5 | 13.2 | 16 | 19 | 26.5 | 31.5 | 37.5 | 53 | 63 | 75 |
一份试样的最小质量(kg) | 0.5 | 1.0 | 1.0 | 1.1 | 1.3 | 1.8 | 2.0 | 2.5 | 4.0 | 5.5 | 8.0 |
3.2 将试样浸泡在水中,借助金属丝刷将试样颗粒表面洗刷干净,经多次漂洗至水清 澈为止。清洗过程中不得散失颗粒。
3.3 样品不得烘干处理。经过拌和楼等加热、干燥后的样品,试验之前,应在室温条件
下放置不少于12h。
4 试验步骤
4.1 将试样装入盛水容器中,注入洁净的水,水面应高出试样20mm, 搅动试样,排除 附着试样上的气泡。浸水24h±0.5h (可在室温下浸水后,再移入23℃±2℃恒温水槽继
续浸水。其中恒温水槽浸水不少于2h)。
4.2 从水中取出试样,按照T0304 中4.4、4.5步骤将颗粒表面自由水拭干、至饱和面
干状态,立即称取试样表干质量(mr)。
4.3 将饱和面干试样连同金属盘105℃±5℃烘干至恒重,冷却至室温后称取试样烘
干质量(m。)。
5 结果整理
5.1 试样的吸水率w, 按 式(T0307-1) 计算,精确至0.01%。
(T0307-1)
式中:w,—— 试样的吸水率(%)。
m.— —试样烘并质量(g);
m₁— 试样表千质量(g)。
5.2 取两份试样的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,精确至0.01%。
5.3 集料混合料的吸水率按式 (T0304-10) 计算。
5.4 对于再生集料、工业矿渣集料、轻集料等材料,若两份试样的允许误差不满足要 求,可再取两份试样进行试验,直接取四份试样的吸水率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。
6 允许误差
吸水率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.20%。
7 报告
7.1 试验项目名称和执行标准。
7.2 样品的编号、名称、产地和规格。
7.3 接样日期、样品描述。
7.4 试验日期、样品缩分方法。
7.5 主要仪器设备的名称、型号及编号。
7.6 试验水温、浸泡时间和烘干时间。
7.7 吸水率试验结果。
7.8要说明的其他内容。
条文说明
1 本方法测定的吸水率与T0304、T0308 测定吸水率等效。